Q-SYC–TG 302.14-《美帆教练行为准则》 1CCS A 12
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/SYC 提供 302.14-2021
美帆教练行为准则
2 0 2 1 –05 –01 发布 2 0 2 1–05 –01 实施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/T 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起草。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提出。 本文件由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归口。 本文件起草单位: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。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王明旭、毛上虎、徐维萍、林昕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关于美帆工作人员与客户互动的相关要求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。 教练准则 统一穿工作服 监督学员正确穿着符合规范的救生衣、头盔 确保船只符合国际规范、配件完全。定期检查船只,更换损坏的配件 保证教练与学员比例1:6 船艇不能超员 对学生进行指导时,摘下面罩。 所有员工胡须必须刮干净。 始终保持工作服干净。 不在客户面前吸烟。吸烟到指定吸烟区。 不得培训中心办公区域和船只摆放区域吸烟。 可添加18岁以上客户微信,未成年人只允许添加群。 进入码头和在水上时必须始终穿着助浮衣。 带队比赛督促学员穿着统一赛服 禁止在工作时间使用手机。 在儿童旁,行为举止要得体。 在培训中心只允许使用处方药。 上班期间不得喝酒,学员走后工作完成后才能喝酒。 始终保持专业得体的行为举止。 教学时要守时。 所有活动将由培训中心主教练安排。 维护好所有器材设备。 尊重你的经理、同事和客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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